视频营销广告发展至今,已成为一种十分流行的广告形式。电视(等同于视频)是人的视觉、听觉、触觉能力的综合延伸,因而具有一定的沉浸性。尽管可能比不上虚拟现实,但视频与图片、音频、文字等媒介形式相比仍具有较强的沉浸性。
微信推出的朋友圈小视频,受到许多微信用户的喜爱,微博上各种短视频也常常获得不错的播放量。更别说垂直的短视频平台了,在网络社交平台,短视频广告有着很好的商业前景,那些制作精良并且内容优质的视频总是能获得广泛地关注与传播。

短视频广告要如何在几十秒甚至十几秒的时间里讲好一个故事,还要达到好的广告效果,其实并不容易。所以,如何讲好故事,还要从形式、内容和传播渠道等多方面来考虑。至于形式,像快手用“系列”类短视频广告的形式更值得关注,这种形式显得新颖、特别。
在过去的时间里,我们在各个综艺中看到快手的身影也频频在节目中出现。不仅如此,快手还将这些来自用户真实拍摄的短视频制作成了40支广告片,并投放在《中国新歌声》节目中——从第六期节目开始,每期节目出现四支不同的广告,每支广告的长度在15秒左右,视频内容为快手用户用不同的方式在各种各样的场景下唱歌。在最后打出“每个歌声都值得被记录”的标语,不仅与《中国新歌声》的节目属性相符,也与快手一直强调的“记录”品牌理念一致。
这不是快手第一次赞助综艺节目,更不是第一次拍广告片,但这次与《中国新歌声》合作的一系列广告与此前有所不同。首先是数量多,且这40支广告片并不重复;其次是广告片中的主角都是快手用户,也就是普通人;还有这一系列广告都很短(仅15秒),但却有故事。在建筑工地一边工作一边唱歌的工人、在公交车上戴着耳机看着窗外唱歌的少年、抱着吉他在街上忘我唱歌的女孩......如果视频中没有“快手APP用户”的字眼,我们不会认为这些短视频是广告;如果视频最后没有“每个歌声都值得被记录”的标语露出,我们也不太能够体会这些视频背后的故事。

首先,这系列的视频各不相同,每次亮相都可以给观众带来惊喜,内容的新鲜度很高,不容易产生审美疲劳;其次,因为短视频广告短小的缘故,不适合长篇大论,也不适合一次性铺垫剧情再慢慢推进,但变成“系列”视频就做得到,可以用更多的内容通向同一个主题,也就是容易把故事讲好。
因为“短”,所以更考验集中的视觉冲击和镜头的讲述能力。所以,广告长度的缩减并不意味着内容质量会下降,反而在内容的要求上会更加精益求精。快手作为短视频平台,首次推出与平台调性一致的40支短视频广告,但这些广告带有明显的“快手属性”,或许不适用于其他平台,难以复制。但无疑,“短视频广告”正在崛起,越来越多品牌方已经看到了这种广告形式的潜力,未来势必会有更多的入局者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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